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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行政院修正「政府文書格式參考規範」,自即日生效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05年4月12日府行文字第1050072775號函辦理。

二、檢送旨揭規範、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前揭內容業登載於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archives.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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