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08年8月8日府教學字第1080179951號函辦理。
二、「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細則」業經文化部於中華民國108年7月9日以文版字第10820261872號令訂定發布施行。
三、檢附發布令(含附件)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