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14年6月15日府教學字第1140138772號函辦理。
二、「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12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679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
三、此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