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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提醒學校及相關教育機構妥適選用教材,避免衍生爭議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15年8月19日府教學字第1150179140號函辦理。

二、近期國教署接獲民眾陳情,國內學校、教保服務機構使用大陸地區製文書表單或歌曲輔助教學,因文件內容使用簡體字,歌曲創作背景亦具政治意涵等情形,引發外界關注。

三、提醒學校教師從事教學活動時,應審慎選用教材(如避免使用大陸地區簡體字教材或具政治意涵歌曲),將本土相關素材融入日常作息中,認識並認同在地文化,以維學生學習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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